荷兰投资1.5亿美元建设岸上发电厂
荷兰基础设施部宣布将在未来几年拨款 1.4 亿欧元(1.5 亿美元),帮助在海港建设岸电厂。
气候基金还将增加 4000 万欧元(4300 万美元)。
5月22日,荷兰基础设施和水资源管理部部长马克·哈伯斯 (Mark Harbers) 与海港分会 (BOZ) 签署了一份意向书,就推出岸基电力制定了公私协议。
随着即将出台的替代燃料基础设施法规 (AFIR),欧洲港口将被要求从2030年开始为所谓的 AFIR 船舶提供岸电。
其中包括5000总吨以上的集装箱船、游轮、客船和客货混装船。
岸电资金主要用于AFIR船舶停泊的码头,但其他用于海运的岸电项目也将有资格获得补贴。
BOZ 此前计算,未来几年需要在港口为 AFIR 船只安装约 270 兆瓦的岸电容量,以满足即将到来的义务,需要超过 3 亿欧元(3.22 亿美元)的投资。
该部门组织假设这将导致每年减少超过 220 千吨二氧化碳 (CO2) 和 2.5 千吨氮氧化物 (NOX)。
鹿特丹港表示,实现岸电设施不仅可以带来环境效益,减少噪音污染,还可以为港口的气候项目创造氮气空间。
五个具有国家重要意义的主要海港正在与基础设施和水资源管理部以及码头合作,共同完成各自港口的岸电任务。
这些港口是鹿特丹、阿姆斯特丹、格罗宁根、莫尔代克和北海港口(弗利辛根、特讷曾和根特)。
“为了实现气候目标,所有部门都必须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包括海事部门,”哈伯斯部长说。
“我很高兴通过这项补贴计划,我们可以向该行业伸出援助之手,并将进一步鼓励安装岸电。
“这不仅会带来环境效益,还会减少停泊在码头的船只上的发电机噪音。它还有望为港口的发展以及新的气候项目腾出空间。”
今年早些时候,瑞典政府批准了斯德哥尔摩港口提出的联合申请,要求欧盟连通欧洲基金 (CEF) 提供拨款。
最近,西北海港联盟 (NWSA) 5 号航站楼的岸电基础设施迎来了第一艘在靠泊时接入基础设施的船舶。